什邡市关于开展
机(电)动二(三、四)轮车
突出违法综合治理的通告
为切实治理机(电)动二(三、四)轮车突出违法行为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有效预防涉机(电)动二(三、四)轮车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市实际,决定在全市开展机(电)动二(三、四)轮车突出违法综合治理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。
一、整治时间
即日起长期实施。
二、整治区域
什邡市全市范围内。
三、整治重点
(一)机(电)动二(三、四)轮车非法加装改装部件的行为;
(二)机(电)动二(三、四)轮车存在的违规载人、不佩戴安全头盔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闯红灯、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的行为;
(三)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、未取得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机(电)动二(三、四)轮车的行为;
(四)销售商、修理点擅自为机(电)动二(三、四)轮车加装遮雨(阳)棚或其他部件的行为;
(五)机(电)动二(三、四)轮车非法营运行为;
(六)其他交通秩序违法行为。
四、凡违反本通告的,由市公安局、市综合执法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等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处理。
五、对在治理过程中,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,将依法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通告。
什邡市公安局
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
什邡市交通运输局
什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6月23日
编辑:冯冰仪
什邡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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